第一千四百零一章 组织下语言-《上门龙婿(又名:狂婿当道)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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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是自己伪造的。

    李十二猜想,这样重磅的消息,不会没人知道吧?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富婆显然对李十二的容貌很痴迷,又打量下身材,更加满意。

    似乎担心被别的富婆看见,她赶忙将面纱给李十二戴上,小声道:“别找什么神龙鼎了,小伙子,只要你跟我,余生都不用努力了!阿姨给你买AJ,我在永城八十套房!”

    李十二觉得心头一紧,强忍着恶心,打岔道:“那个鼎,对我很重要,你是永城人,四年前不该没听过吧?”

    他忽略了一点。

    神龙鼎真正有用这件事,是在战元子出手后,才被大家广泛知道。

    在那之前,真正知道的,只有极少数人。

    一个破药鼎,没人在乎。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你先跟阿姨回去,我就告诉你?”

    富婆有点执着。

    “这样,我还有点事,阿姨你给我个联系方式,我抽空去找你。”李十二客套说了句,便打算遁掉,可没想到对方真的拿出一张名片。

    水晶名片!

    上面纯金烙印!

    奢华!

    “改主意了,阿姨随时等你。”富婆恋恋不舍,李十二只好接过名片,快速离开是非之地。

    等离开广场后,他扫了眼名片。

    这款式不错,以后万山盟就照这个标准定制。

    有面子。

    水晶名片上,有三个字。

    付思瑶。

    下面,是一串电话号码。

    其余的,什么都没写。

    “付思瑶。”李十二叨咕一下这名字,便将名片揣进口袋里。

    距离七点还有很长时间,正好在鬼市逛逛。

    周围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,有的背着武器,有的满身钢铁铠甲。

    忽然间,李十二看到一名男子鬼鬼祟祟,跟在两名女人身后。

    鬼市人多。

    人挤人。

    扒手这个职业,无论在哪,无论古今,都一直存在。

    正所谓富贵险中求。

    在鬼市偷东西,可不光要被砍断双手,还要掉脑袋!

    但能来鬼市的,哪个不是大富大贵之辈?

    只要得手一次,一辈子衣食无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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