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是自己伪造的。 李十二猜想,这样重磅的消息,不会没人知道吧? “这……”富婆显然对李十二的容貌很痴迷,又打量下身材,更加满意。 似乎担心被别的富婆看见,她赶忙将面纱给李十二戴上,小声道:“别找什么神龙鼎了,小伙子,只要你跟我,余生都不用努力了!阿姨给你买AJ,我在永城八十套房!” 李十二觉得心头一紧,强忍着恶心,打岔道:“那个鼎,对我很重要,你是永城人,四年前不该没听过吧?” 他忽略了一点。 神龙鼎真正有用这件事,是在战元子出手后,才被大家广泛知道。 在那之前,真正知道的,只有极少数人。 一个破药鼎,没人在乎。 “那个……你先跟阿姨回去,我就告诉你?” 富婆有点执着。 “这样,我还有点事,阿姨你给我个联系方式,我抽空去找你。”李十二客套说了句,便打算遁掉,可没想到对方真的拿出一张名片。 水晶名片! 上面纯金烙印! 奢华! “改主意了,阿姨随时等你。”富婆恋恋不舍,李十二只好接过名片,快速离开是非之地。 等离开广场后,他扫了眼名片。 这款式不错,以后万山盟就照这个标准定制。 有面子。 水晶名片上,有三个字。 付思瑶。 下面,是一串电话号码。 其余的,什么都没写。 “付思瑶。”李十二叨咕一下这名字,便将名片揣进口袋里。 距离七点还有很长时间,正好在鬼市逛逛。 周围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,有的背着武器,有的满身钢铁铠甲。 忽然间,李十二看到一名男子鬼鬼祟祟,跟在两名女人身后。 鬼市人多。 人挤人。 扒手这个职业,无论在哪,无论古今,都一直存在。 正所谓富贵险中求。 在鬼市偷东西,可不光要被砍断双手,还要掉脑袋! 但能来鬼市的,哪个不是大富大贵之辈? 只要得手一次,一辈子衣食无忧。 第(2/3)页